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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持续上调养老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6 17:50
  【摘要】随着物价上涨,我国的医疗护理费用也在节节高升。为了有效的保障人们的护理需求。四川省表示,全省5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得到了上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525元。此次上调,惠及成都12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调整的办法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调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3年1月1日仍在服刑、劳教等,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慧择提示:四川社保部门上调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效的减轻了广大患者的住院压力,让他们敢于住院,尽快的恢复健康,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创造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