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4-01-13 14:24
  【摘要】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为了方便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有关部门规定参保人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接续。那么社保转移接续需要什么条件呢?

  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需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在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正常缴费状态,就可以递交申请转入材料,也就是说,申请跨省转入人员只要在本市正常缴费一个月,就可以提出申请;
  第二,非京户籍人员在北京首次参保时,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社保转移接续3项材料
  在本市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带齐3项材料: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如果还需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则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外省市医疗保险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慧择提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的条件有两个,参保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才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接续的手续。另外参保人在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前还应该把相关材料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