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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在阜阳得以实现

更新时间:2017-08-27 15:39
  【摘要】据报道,安徽省阜阳市就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进行规定,规定其可接续,就业人员可参加医保,在外地去的可转会本地继续办理续保,还可申请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愿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办法还就医疗保险接续办法进行规定:转移人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也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参保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重复期间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重复缴费期不退款,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城镇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应与养老关系同步转移,转移方式与养老保险一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与阜城退休人员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对在原户籍所在地已参加新农合后又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人口,不再享受新农合待遇。

  慧择提示:此前阜阳市这一文件下达后,使得许多在外地的居民纷纷回来办理续保,让许多居民得以保障自己应受到的待遇,鼓励居民转移续接社保,无意间会推动这个城市医疗事业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