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巨灾保险制度如何实施

更新时间:2014-01-07 11:27
  【摘要】为了减少自然灾害给群众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我国将推出巨灾保险制度。可是该如何建设巨灾保险制度呢?才能更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保障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突破口初步确定为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制度。”昨日在中国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做出上述表示。

  他介绍,保监会正在制定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将按照“中央统筹协调、地方破题开局、行业急用先建”的“三条线、齐步走”战略加速推进。

  该负责人称,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保险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精神,保监会将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保监会会同有关部委在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国家地理环境、保险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分级分担风险为保障,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制订了“中央统筹协调、地方破题开局、行业急用先建”的“三条线,齐步走”的巨灾保险制度战略。

  即在中央层面,将巨灾保险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与我国综合减灾体系对接,积极推动立法,研究制定《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在地方层面,推动巨灾保险在深圳、云南等试点地方尽快破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在行业层面,研究开发巨灾保险产品,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我国酝酿多时的巨灾保险制度终于在2013年末破题——保监会批复深圳、云南为我国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地区。首批两家保险公司的地震保险产品已经进入报备阶段。

  深圳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在深圳诞生的我国首个巨灾保险制度是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原则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巨灾保险产品,居民自愿购买,主要满足居民更高层次、个性化的巨灾保险需求。

  国际上的巨灾保险大多是单一灾种保险计划,而此次在深圳建立的我国首个巨灾保险制度是一种综合性的巨灾保险制度,同时具有地区特色。

  对于巨灾基金的建立,相关负责人说,巨灾基金除承担当巨灾损失超过政府巨灾救助保险赔付限额的赔偿时,还可以广泛吸收企业、个人等社会捐赠资金,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应对巨灾风险的公共平台,成为政府应对巨灾的“资金储备池”。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应该在国家层面有一个顶层设计,尤其是在巨灾立法、政策支持和政府职能协同等方面有一个制度安排,防止在巨灾保险的整个设计过程中出现碎片化的现象。在顶层设计之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向互动解决巨灾保险的问题。

  慧择提示:保监会负责人近期提出,要想建设巨灾保险制度,首先应该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制度。保监会力推巨灾保险制度,意味着巨灾保险制度将会加速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