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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更新时间:2014-01-04 10:44
  【摘要】河南是大病保险试点最早的省份,1月2号河南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王耀平做客《在线访谈》栏目,让群众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

  意义:将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王耀平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参合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去年4月1日,河南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王耀平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自2013年开始在郑州、新乡两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扩容:全省大病保险试点城市总数增至13个
  王耀平说,在郑州、新乡两市基础上,经各地积极申报,2014年我们再选择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11个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市增加到13个,覆盖133个统筹地区6610.84万参合农民。
  谈及郑州、新乡两地目前的试点情况,王耀平说,从4月1日起,郑州市正式启动大病保险政策,截至目前,郑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已补偿新农合参合人员10142人次,补偿新农合大病统筹资金3081.34万元,补偿金额最高为9.7万元。而新乡市正在对2013年度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进行登记,待大病保险结算系统投入使用后及时予以补偿。
  据悉,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地区,每年从新农合基金中拿出6%左右的资金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

  慧择提示:据悉,河南省大病保险试点城市已经增加至13个。大病保险制度的推行,减轻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