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8
【摘要】养老制度的不公平现象,不仅制约着养老保险的发展,也不利于解决养老问题。因此各省市都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那么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以打破双轨制呢?
据新华社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2014年,我们将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尹蔚民说,“制定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转移。” “2014年,我们还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尹蔚民说,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
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养老金月人均81元。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养老金远远高于一般普通百姓的养老金,也就是纳税人不惜用血汗钱养了高人一等的“贵人”,而自己却只能享受比“贵人”低得多的养老金。有一种形象的说法,叫做:“不‘退’不知道,一‘退’吓一跳!”因为养老金双轨制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养老金最高者每月可上万元,最低者几百元,甚至还有几十元。不及时解决或解决不好,必然会酿成更大的社会问题。作为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要更加注重公平,而双轨制长期存在下去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原则的,所以我们应当积极推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逐步实现并轨。
“适时”是个模糊概念,可能导致实行养老金并轨被长时间甚至无限期拖延。实现养老制度并轨,有关方面显然有必要通过明确具体时间表,令其得到加快推进。 其次,必须要有有力的实施方案。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是逐步化解“双轨制”矛盾,实现权利、机会、规则三公平,体现公平。二是要有利于实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三是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各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四是有利于保障人员流动时养老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实行大体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且应当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来尽快解决,这样容易形成社会共识,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慧择提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可以消除养老制度的不公平现象,还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参保人的利益。另外对打破养老制度双轨制也有一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