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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税延政策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8 06:01
  【摘要】随着让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养老问题。从今年开始,我国养老保险试行新政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开始实施。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3号文),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开始实施。

  年金税优新政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社保体系改革,完善“第二支柱”建设,利好养老保险行业长期发展。由于在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中,保险机构占有绝对优势,保险分析师大多预测政策推出将给商业养老保险带来利好。

  平安养老对此的评价是,新政策是对整体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靠拢国际养老金管理模式的一个突出表现,不仅将税收优惠延伸到了个人,有助于鼓励个人通过年金制度积累更多养老金,由于采取后端纳税模式,鼓励参与计划职工分期领取以降低税额,更能体现养老金合理利用、细水长流的特点。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根据平安证券预测,未来三年内,企业年金受托资产和投资管理资产的规模增速有望达到30%,2014~2016年企业年金规模分别为0.78万亿元,1万亿元,1.3万亿元。

  据了解,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可以作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士和投资管理人参与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目前有四家公司已经拥有了三张牌照,包括长江养老、平安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市场竞争激烈,不惜将管理费压至下限,养老保险公司大多亏损经营,主要看点是市场规模。

  慧择提示:企业年金和子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发展,也是对整体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