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游明明白白买保险
更新时间:2013-09-16 11:57
境外旅游中的车祸、骚乱、海啸、禽流感依然会不定期地侵袭游客。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没出门前,先给自己补上
旅游保险这一课。买份合适的保险,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这样,消费者才可以明明白白消费,且更好地依法维权。
通常谈到的境外旅游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但是,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很狭小的,它只对由于旅行社的责任疏忽和过失产生的游客损失进行赔偿,而且往往并不容易断定。
也许有些游客认为,既然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旅游,那自然一切都是由旅行社来负责,这种看法并不正确。举例来说,一位游客参加旅行社的旅游活动,不甚出现骨折,是否由旅行社来进行赔偿呢?
专家解释说,这样的状况要区分几种情形:如果是在自由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这不是旅行社的责任;如果是在观赏景点的途中,导游又有交代请大家注意走好,可以说,这也不是旅行社的责任,而且,复杂情况最终的责任认定,是由国家执法机关来执行的。这也意味着,一旦大家扯皮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打官司那一套程序就得来了,且相当麻烦。由此来看,为自己选择一份合适的旅游保险是完全有必要的。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境外旅游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旅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险,其保费是按照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意外事故医疗金1万元。保险期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针对旅行中不同的阶段,分别乘坐交通工具时的车船、航空意外伤害险,住宿期间的住宿意外伤害险,在旅游景点游玩时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不同的险种。旅客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赔偿。
还有意外双倍赔偿: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意外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现在多数保险公司都已开设这一险种,每份保险费为2元,保险金额2万元,一次最多投保10份。该保险比较适合探险游、生态游、惊险游等。
救助保险
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联合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
该保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目前,国人出国商务考察或旅游的机会越来越多,当你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的障碍,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拥有了这种旅游救援保险保障,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救助。
求援保险
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游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
住宿人身保险
多家保险公司已开发了此险种。该险种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为15天,期满可续保,一次可投多份。这类保险提供的保障主要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坏或被盗、被抢、丢失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莫以价格论好坏
从一家保险公司提供的国际旅游保障计划了解到,保险期限1至7天,并提供国际救援的旅游险保费在100元至200元左右,90天以上保障期的保费则高达数千元,而且有时一个公司的境外旅游险种,往往也会设置A、B两种方案套餐让客户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选择,保费高的方案所对应的保障范围自然也扩大不少。对于携带未成年子女同行的游客而言,购买保险时也相对划算。因为一些保险公司都会在大人购买保险的前提下,赠送1至2名未成年子女的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来购买,而不是仅凭价格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