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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新生儿可参加医保

更新时间:2013-12-30 15:04
  【摘要】医疗保险为人们提供医疗保障,现如今,宜宾市出台规定,新生为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医疗统筹科负责人告诉,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新生婴儿随参保父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通知规定,我市城镇新出生的婴儿,凡其父亲(或母亲)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家长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以后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从参保当月起6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家长可带上户口本、宝宝出生证明以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但最近全市的社保系统在升级,相关业务都暂停办理,给宝宝办理医保最好选在元旦后。

  对于农村的新生儿,市卫生局新农合科负责人告诉,从宝宝出生之日起直至其出生当年12月31日内,宝宝可以随参加新农合的父亲(或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如果过了当年的12月31日,则需要父母为其办理参合手续。

  慧择提示:在新生儿在出生的3个月后,家长就可为孩子办理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