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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5 13:37
  【摘要】失业保险金不是随便都可领取的,为了规范失业保险秩序,对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进行规定。那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3〕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048元/月调整到1176元/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必须是工作满一年且不是自愿离职的人员才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