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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困难群众可享受商业保险保障

更新时间:2013-12-26 17:01
  【摘要】医疗保险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较低。为了让市民获得全面的医疗保障,广州市政府出资为困难群众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昨日上午,广州肢体残疾人阿芳来到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总部的服务点,提交了一叠医疗发票等材料,申请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从本月12日起,广州市正式启动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广州市通过政府投入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专业服务方式,在已有的社会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基础上,对11类困难群众给予重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认为,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属于全新的救助机制,使广州医疗救助体系框架更加完善。在多层次的医疗救助基础上,确保每一位患大病的广州市民不因经济问题而得不到适当的治疗。

  超出比例风险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广州市政府向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一年投入约1500万元,相当于为全市近20万困难群众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对资金实行专业运作管理,并获取合理运营收益;超出政府投入资金一定比例的风险,则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共设定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专项救助和特殊救助等4种类型的救助项目。
  易利华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突出了对残疾人,特别是精神智力残疾人的医疗救助。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除了享受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1万元外,还可单独享受24种慢性疾病每月100元的门诊救助;将18周岁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的康复治疗费用纳入救助范围,以保证精神智力残疾人能接受有效的康复治疗和训练,提高其自主生活的能力,减轻其家庭经济压力;将由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本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确保这部分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规范和持续治疗。
  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救助对象,每一救助年度的医疗救助累计限额为15万元。今后,在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下,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其中,商业医疗保险救助本身最高15万元,基本医疗救助最高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10万元,临时医疗救助最高1万元,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最高3万元。

  慧择提示:商业医疗保险可以补充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广州市政府为困难群众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也让他们拥有了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