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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延长医保缴费时限

更新时间:2017-08-28 10:06
  【摘要】参加医保可以获得医保保障,在生病住院时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据悉郑州市2014年度医保缴费已经开始,为了让参保人及时缴费,郑州医保缴费日期延长七天。

  针对部分居民因故未能及时完成缴费的特殊情况,市社会保险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医保缴费延期至12月30日,提醒参保者务必在7日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明年全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度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然而,在郑州市居民医保缴费截止后,仍有部分参保居民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缴费,为此,市社会保险局特增设一周时间,12月24日~12月30日,参保居民可补缴2014年居民医保费,逾期未缴将不能享受2014年医保待遇。今后,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时间仍为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再设延长缴费期。

  郑州市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3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年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慧择提示:只有及时缴纳医保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郑州市医保缴费日期延长一周,居民可以截止日期到来前及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