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晋城上调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5-12-25 18:26
  【摘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给居民提供养老保障,维护群众的老年生活。居民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晋城市上调了养老金标准。

  

自2009年晋城市的泽州、阳城、沁水成为山西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后,晋城市农村居民便率先踏上了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之路。2011年,晋城市新农保由3个试点县覆盖到全市。同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市实行,填补了晋城市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后一块空白,并于当年率先在山西省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应保尽保实现后,为进一步体现党的惠民政策,提高60岁以上城乡老人的养老保障水平。晋城市政府于2012年1月1日起,将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上调为每人每月65元。其中提标的10元资金,全部由晋城市级财政支付。

  今年起,晋城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在之前每人每月65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定下该任务目标后,晋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并协调市县财政资金配套到位。最终,此次提标所需资金,晋城城区、泽州、阳城、高平、沁水、开发区由省、市、县财政分别负担5元,陵川县由山西省财政负担10元,晋城市财政负担5元。值得一提的是,沁水县在此基础上又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了每人每月90元,为晋城市最高。

  截至目前,晋城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37万人、6.78万人,60岁以上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数分别达到了23.65万人、1.11万人。与此同时,今年晋城市人社部门还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全国领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和发放新模式,为全市超过百万的城乡参保居民搭建起了一个便捷安全的保障平台。

  慧择提示:晋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全市24.7万余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