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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医疗保险知识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5 15:02
  【摘要】医疗保险给人们提供医疗保障,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那么如何购买医疗保险呢?社会上团体医疗保险有哪些?

  给付医保自付费用
  近年,国内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远远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现有的社会医疗保险已经很难满足大多数人医疗的需求。因病致贫的情况不断发生,天价医疗费用的新闻也屡见不鲜。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出资购买商业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帮助员工摆脱高额医疗费用的压力。
  团体医疗保险多为一年期短期产品,全面覆盖门诊、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属于消费型险种。员工因发生意外或疾病,并在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或住院治疗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医保支付范围内合理且必须的自负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给付。
  据了解,团体医疗保险赔付比例由企业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公司会提供一个范围以供企业选择。如太平人寿给出的给付比例为50%-90%,中意人寿的给付比例为70%-100%。影响给付比例的因素有免赔额度和产品费率。免赔额度越高,给付比例越高;给付比例提高,产品费率则随之提高。
  与个人医疗保险相比,团体医疗保险的投保条件相对宽松。投保时,投保团体必须为已参加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企业在岗的全职正式员工投保比例必须达到一定比例,且有最低起保人数限制。

  同质产品阻碍发展
  近年来,团体医疗保险市场的竞争主体越来越多。先是,2003年1月1日修订的《保险法》扩大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允许其经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接着,2004年12月11日,中国按照WTO承诺,向外资全面开放团险市场;2005年1月12日,首批获准经营团险的合资公司中英人寿与3家中国企业签署了团险保单。
  时至今日,上海团险市场竞争主体已经超过50家,但团体医疗保险产品并没有多大改观,延续了传统寿险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的特色。各家保险公司团体医疗保险区别主要体现在免赔额度、给付比例、起保人数等方面,但产品的保障范围和运作模式大多雷同。
  一家港资企业财务总监表示,国内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产品责任与社会基本医保无异,虽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员工的自负部分压力,但基本医保以外的药品、设备和医疗手段很少涉及。很多保险公司甚至没有开发出相关产品。
  某中资寿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表示,现在国内保险产品的“克隆”速度非常快,原先以为外资能够在产品上有所突破,没想到很多合资公司也是复制国内产品。如今,新开发的团体医疗保险都要求业务员上门销售,尽可能避免被同业公司盗版。

  高端产品拉开差距
  据了解,中国人寿和太平洋寿险都推出了管理式团体医疗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具有“资金委托管理”的功能,保险期限为3年。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只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待保险期结束后,帐户余额将全部返回投保单位。保险期内,给付被保险人自理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可根据企业需要灵活设置,且不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限制。
  人保健康团险部副总经理吕欣彬表示,在商业保险领域,没有不可保的风险,只有客户无法承受的保费。专业健康险公司开发了许多高端团体健康险产品,其中就包括涵盖进口药品、医疗器材的医疗费用保险,费率水平要比普通医疗保险高出很多。
  对于今年以来团险业务出现的萎缩,据悉上海保监局正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高端产品是团体医疗保险竞争的分水岭,凭借每单业务较高的保费收入,能够迅速提升团险业务规模。虽然其他保险公司也能够很快复制同类产品,但受制于风险管理和资金运作的能力,他们在开展业务时难免会束手束脚。

  慧择提示:团体医疗保险与个人医疗保险相比,投保条件宽松,只要是已参加过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团体都可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