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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保险调整详情

更新时间:2017-08-28 15:16
  【摘要】重特大疾病保险是为了减轻投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为了提高城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国家颁发新政策,增加了20个新病种,扩大了保险的保障范围。

  新政策第一项就提出了,增加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病种,使现在居民大病保险病种数量达到60个。

  医药费用10万以上报销 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新政策中提出,城镇参保居民大额医药费用报销不封顶。对参保居民住院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再给予分段补偿:8000元以上0-1万元(含1万元)以下报销50%;1-5万元(含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0%,报销额度不封顶。

  扩大低自付病种范围 由11个增加到21个
  同时,扩大了低自付病种治疗范围。2014年起,将血友病、肾移植、结核性脑膜炎等10种大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低自付治疗范围,使低自付病种达到21个,让更多大病患者享受到“免费”治疗。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提高为12万元
  新政策中的第二项提出“进一步降低医药费个人负担”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为12万元。将居民医保住院(或门诊大病)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5%下调为10%。

  慧择提示:新政为了提高疾病险的保障水平,扩大了疾病险的保障范围,可报销病种高达60个,且城镇居民大额医药费报销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