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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率先实现“全民医保”解决因病致贫

更新时间:2008-10-30 20:14

   昨日上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该局召开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论证会表示,深圳正探索“全民医保”的“深圳模式”,有望在内地城市中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年内力争把750万人纳入医保体系范围。  

  与此同时,深圳劳务工必须连续参保的问题也得到解决,连续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以上的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连续中断3个月内的,重新缴费后其之前的缴费年限仍可合并计算,无需清零。

  探索“全民医保”模式

  管林根指出,深圳将对现行医保体制进行修改,探索“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的“全民医保”“深圳模式”。目前,深圳已实施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医保模式,形成了包括劳务工、少年儿童在内的全覆盖模式。

  管林根说,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比较多,截至2006年7月,累计结余77.08亿元,在这一基础上,应当适当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使基金有效使用;同时,深圳劳务工医疗保险已经运行良好,少儿医疗保险也即将开始实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制定覆盖全市各个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时机已经成熟。

  连续缴交问题将获解决

  据称,此次对于劳务工参保人员最大的一个福音就是取消了此前连续参保10年的限制,此前的办法规定,参保人如断交医保一个月,下月即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之前累计的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由于深圳外来工多流动性很大,断交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原办法对他们而言很不合理。

  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如因工作变动,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以上的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连续中断3个月内的,重新缴费后其之前的缴费年限仍可合并计算;但如是中断超过3个月,就得清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管林根表示,预计经过论证修改,《办法》将在三个月内正式出台,而根据计划,今年深圳医保参保人数预计将达到750万人。

  将有效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深圳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621.53万人。有关专家就此指出,随着深圳医保范围的扩大,待遇水平的提高,深圳将包括户籍职工、外来劳务工、少年儿童等各种层次的人群纳入统一的医保范围内,从而形成全民医保的局面,不仅为全国医保改革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也将有效破解因病致贫的社会问题。

  深圳医保改革一直都走在全国前列,1992年深圳率先实行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5月,深圳开始实施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结合的职工医保制度。去年6月,深圳推出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解决了近700万劳务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年内,深圳还将推出少儿医保,百万少儿将得到充分的保障。

  大幅提高劳务工医保标准

  新办法大幅提高了劳务工医保标准:

  一、修改劳务工医疗保险费缴交标准。劳务工医疗保险费由原来的用人单位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修改为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0.45%缴交,其中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3%缴交,个人按0.15%缴交,提高了单位和个人的缴交基数。

  二、提高劳务工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劳务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住院期间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列入记账范围的比例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2个百分点;大病门诊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三、将因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工伤除外)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提高了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急诊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总体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