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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17-08-27 08:14
  【摘要】发生了意外后,我们往往会因为不能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造成理赔失败。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呢?索要理赔时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呢?下面慧择为您介绍意外险理赔的相关知识,让您理赔不在难。

  意外险理赔需要什么手续
  要做到及时理赔,首先就要及时报案。在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一般应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其次就是要搜集证据,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需手续,如: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最后才是领取赔偿款,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会作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赔偿或拒赔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赔偿通知后,才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意外险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并保留好各项证明材料。意外险理赔通常所需资料特别提示如下:
  意外死亡给付所需资料:理赔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书、丧葬或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意外残疾给付所需资料:理赔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意外医疗给付所需资料:理赔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医院就诊病历资料(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及费用清单,门诊收据及处方单)。
  此外,还要注意,在提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时应附上意外事故经过的说明,包括事故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等,如经交警等部门处理,应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在保障期间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时存在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酒后驾车等除外责任,按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意外险理赔如何搜集和开具证明材料
  第一大类: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意外事故证明:由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认可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第二大类: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第三大类: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那个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在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慧择提示:参保人在发生意外后应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并保留好各项证明材料,在接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通知后,就可以领取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