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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推迟到明年1月31日

更新时间:2013-12-12 14:27
  【摘要】近日,为了应对办理医疗保险“扎堆”现象,广州市人社局和市地税局昨日下午发布紧急提醒: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税办理参保手续,缴费到账时间可推迟至2014年1月31日。

  首参两种医保人员 31日前须办理参保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讯放心保)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明年首次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从10年变成15年,大批市民都赶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连日来地税各征收服务大厅、银行都出现“长龙”。
  “这样就放心多了,真是好多谢媒体。”谭女士昨日在越秀区地税局里徘徊了很久,急得团团转。因为她和她老公都需要参加医保,但老公人在江西,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原件,这几天很多人排队参加医保,通知又说要在29日前登记缴费成功才行,她很担心来不及。
  但得知,现在规定已经变化,只要赶在31日前办理登记,缴费可以推迟到下个月即明年1月,这样她才放下心来。

  曾经参保后停保的 不需在31日前参保
  市人社局明确,从来没有参加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人员,才需要赶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地税办理参保手续,而且办理参保手续还要是符合政策的人员,比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对象为本市城镇户籍,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就不能参加。已经参加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并缴费的,包括曾经参保后来停保的,都不需要再到税局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领取农转居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老年居民,以及没有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是不能参加职工医保的。上述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对应可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并不累计年限,也没有最低缴费年限10年或15年之分。

  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明年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市人社局再次强调,在明年《条例》实施之后,2014年1月1日起,本市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职工医保。而目前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新农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和职工医保都不能参加。

  焦点问答: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答: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1月1日起,本市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职工医保。
  问:哪些人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答:本市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参加),本市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用人单位统一参加)。
  问:哪些人不能参加职工医保?
  答: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不能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用人单位退休费的老年居民(含领取农转居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以及没有用人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问:哪些险种可累计缴费年限?
  答: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问:参加居民医保可以累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吗?
  答:不能。
  问:哪些人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
  答: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且2014年1月31日前已缴费到账的(财政专户)。
  问:哪些人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答: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办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手续的,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但未能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财政专户)。
  问:在职职工已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是否不需要再参保缴费?
  答:不是。在职职工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已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停止缴费的,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问:最低缴费年限调整前,即将就业的人员是否需要个人先去参加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答:不需要。新就业人员只要在单位参保缴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费年限通常都会达到男30年、女25年以上,大大超过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

  慧择提示:从明年开始,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没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能停。参保人在2014年1月31日前一定要缴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