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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赶十年缴费“末班车” 市民“扎堆”缴税

更新时间:2017-08-26 15:58
  【摘要】由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欲明年1月1日的实施,许多人为了少缴5年的医保,纷纷登记缴费,尤其是老人和退休人员居多。

  市地税局强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对象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士;新规定主要影响接近退休年龄人群,年轻人基本不受影响;参加办理时需携带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焦点问答

  1退休前能否一次性补够年限?
  按照目前的政策,在办理退休时,可通过一次性交纳过渡金的做法,缴够最低缴费年限(今年以前参保的是10年),然后不缴费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强调,明年《实施办法》出台后,一次性过渡金的做法就会取消,届时即使是到了退休年龄,也不能一次性补缴,而是要逐月参保到最低缴费年限。
  社保人士补充表示,即使是养老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一般人员,目前的政策也只有按月延缴。只是为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特定早期下海或知青这类人群,有一次性缴费的特定政策。

  2灵活就业医保的“档次”有什么区别?
  目前到税局办理参保登记时,税务部门会提供一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组合”,其中针对医疗保险共有四个档次: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226.33元;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252.9元;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为545.11元;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571.68元(以上缴费为2013年7月至今标准)。
  对于第一、二档次,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两者只是相差补充医疗保险。这类医保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每个月没有钱划入,每个月只能享受300元的统筹金。而住院待遇、门特、门慢待遇跟职工医保一样。
  第三、四档次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医保卡内有钱划入,每个月享受300元的统筹金。个人账户划入的比例根据年龄不同而不同,其中35周岁以下为缴费基数(今年7月后基数为5313元)的1%、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2%、满45周岁至退休前2.8%(已剔除1%的门诊统筹比例)。

  3明年灵活就业医保跟职工医保“合并”后,原参加人群怎么办?
  已经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朱女士问,现在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个人账户的,那么明年跟职工医保合并之后怎么办?
  对此,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表示,届时会给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也会继续累计。总体原则是“在不增加参保人负担的基础上给更高的待遇”。

  4《实施办法》出台后,需“延缴”的退休人员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
  李程表示,《实施办法》出台后,不能一次性缴费补年限,只能逐月缴费“延缴”,而“延缴”这段期间是按退休人员还是按在职职工的标准享受待遇,目前还未明确,要等《实施办法》出台后才明确。

  慧泽提示:通过上述问答,相信您已经知道怎样办理医疗保险了吧!只要携带户口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广州地税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都可算是今年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