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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8 01:18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为了给农民提供更好的保障,山东省全面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发展。

  山东省审计厅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含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摸底显示,2011年至2013年8月末,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年度补助金额分别为154.86亿元、180.78亿元、163.16亿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由2011年的56.84%提高到2013年的61.03%;实际报销比例也稳步上升,由2011年的45.35%提高到2013年的48.99%。

  截至今年8月末,我省除东营市将两项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归口人社部门管理外,其他各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全省(不含东营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为1007.73万人和6326万人,覆盖面分别为94.85%和99.88%。东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129.62万人,覆盖面为99.95%。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8.39亿元(不含东营市2012年末居民医保基金结余1.66亿元),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98.15亿元(不含东营市2012年末新农合基金结余0.64亿元)。2011年至2013年8月全省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年度享受待遇人次分别为1.82亿人次、2.01亿人次、1.61亿人次。

  审计也发现我省基金征收和管理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合规以及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收益率低等问题。“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医疗制度并存且分头管理导致部分居民重复参合参保的问题难以杜绝,从现行规定看,结余的社保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储在金融机构,缺乏其他有效投资渠道,造成基金保值增值乏力。”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我们建议整合分散的医保制度,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化基金投资运营结构,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同时,他表示,现行财政部门对两项医保制度的补贴标准趋向一致为其合并统一提供了基础。

  摸清真实底数、揭示突出问题,给出完善建议,这是我省审计机关“民本审计”理念的一次常规体现。自1983年我省成立审计机关以来,在“三农”、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切实关乎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已累计审计专项资金项目20043个,查出违规金额1062.9亿元。我省审计机关已基本实现对法定审计对象的全覆盖,成为了有力的反腐利剑、权力运行“紧箍咒”。

  慧择提示:山东省对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摸底显示,将全面推进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发展,让更多的居民享受新农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