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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渠道迎新规 保险人员明年或驻点银行

更新时间:2017-08-26 19:40

  【摘要】银保渠道2014年或迎新规,日前,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各银行机构以及部分保险公司下发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人员可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保险人员将重返银行。为了规范此项意见,有关部门也下发了其他一系列的文件,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销售。

  保险人员或驻点银行卖保险
  日前,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从2014年元旦开始实施。
  最受业界关注的是新《征求意见稿》重启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驻点。新《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在细节上还明确规定,比如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着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曾在2010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保险公司只能对商业银行员工提供业务培训。而新《征求意见稿》实施之后,这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将又可重返银行柜台“卖保险”。
  一家银河系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保险公司驻点银行的话,不论是对保险公司、银行或者对消费者都有好处,保险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比银行更专业,同时能给每份保险产品“把关”,力保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买保险产品。

  银行禁向65岁老人卖保险
  说起在银行买保险,曾经在银行被误导过的消费者赵小姐心有余悸。对于新规定保险公司人员可以驻点银行协助销售保险,赵小姐表示,保险公司派不派人到银行驻点都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他们能把产品的实际情况告诉消费者,不要夸大产品的效益,能给出足够的时间让消费者考虑。
  其实,新的《征求意见稿》更注重保障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对于此前有老人在银行“被保险”的问题,新规要求,银保产品若为收益不确定产品,不得向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销售,期缴产品则不得向60岁及以上老人销售。而且新规还将银保产品犹豫期进行调整,若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银保产品,其犹豫期延长为15个自然日,比现行10天多了5天。在犹豫期内,客户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以外,应当退还客户所交纳的全部保费。
  “新规除了更加规范银保渠道之外,还注重引导保险业的发展生态。”在银保渠道做培训的李小姐表示,有些保险公司在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几乎全是投资型保险产品,这与依靠银保渠道发展保险保障功能的本质越走越远,限制投资型保险产品份额有利回归保障本质。

  保险人员驻点银行卖保险“三步曲”
  1 2010年以前,保险人员可在银行驻点销售保险产品;
  2 为防止销售误导
  2010年11月,银监会下发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 ,该规定叫停保险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
  3 2013年11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重启保险企业员工在银行驻点协助咨询。

  慧择提示:保险人员驻点银行,有利于解释清楚保险产品的功能及条款,因为很多寿险产品的结构比较复杂,需要比较专业的代理人才能说得清楚,也能避免销售误导和保险纠纷。同时新规中的条款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