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境外旅游险要根据目的地购买

更新时间:2017-08-28 14:36

          近年来,我国公民出游、探亲以及从事商务、劳务工作的越来越多,因公、因私出境人数均呈快速增长态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和出境旅游目的地迅速增长,2006年出境旅游达3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0%。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32个,其中2006年新开放的目的地有15个。中国公民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

   随之而来的,是境外与中国公民有关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屡次发生,如戴高乐机场候机厅坍塌事件、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宿舍楼火灾等,旅游中的车祸、骚乱、海啸、禽流感……依然会不定期地侵袭游客。出境人员的保险保障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购买境外旅游意外险应因地制宜。

       去欧盟国家旅游的市民,必须购买一定额度的旅游医疗保险,这已成为能否获得签证的必要条件。

   根据不同目的地选购保险

   不同国家对前往的国外游客签证有不同要求,有的国家对险种有明确要求,有的国家对保障额度有明确要求,而有的国家对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明确要求。

   以欧盟为例,从2004年6月开始,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前提。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且对所买保险有两个要求:一是境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有类似的要求。

   因此,欧洲游的游客们在申请签证时,必须购买境外旅游保险,且购买时至少要注意两点:一、必须是具备医疗保障功能的保险;二、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至少为三万欧元,一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三是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否则就得重新购买保险以申请签证。

   另外,申根国家对中国公民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因此,购买了旅游保险的消费者,最好能在国内保留一份复印件,保单原件随身携带。

   境外旅游险的保额还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保额也不一定越高越好,特别是去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保额不必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行程较短的话,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