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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改革养老制度上起到带头作用

更新时间:2013-12-04 11:06
  【摘要】深圳机关事业单位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用了“新人新办法”,对于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会和其他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
  
  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采用 “新人新办法”,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规定,深圳新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期间,与企业职工一样,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目前,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
  
  坦白讲,深圳所谓的告别“财政养老”很像一个噱头。所谓的“新人新办法”意味着,告别财政养老的,仅仅是新入职的公职人员。这和绝大部分公职人员没有多大关系,也就是说,至少要过三十多年,我们才能在深圳找到真正从社保基金中拿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新人新办法”的背后,仍然是“老人老办法”对于既得利益群体的特殊照顾。
  
  但是,笔者以为,万事开头难,深圳开了这样一个好头,我们不妨给深圳一些鼓励的掌声。如果全国其他地方政府都能和深圳一样,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着力于打破“财政养老”的体制,之于社会公平,也具有很大的意义。
  
  长期以来,“财政养老”和我国养老体制的“双轨制”饱受社会诟病。所谓“双轨制”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缴养老保险,却享受财政拨款的养老方法;而企业人员却按相应的规定率先被推向了“摸石头过河”的群体,在养老金的数额方面,也是少于享受“财政养老”的人员。这是一种社会不公,这意味着,当企业人员拿着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为自己养老时,广大纳税人却在为无数公职人员的养老买单。只想问一句,凭什么
  
  再回到深圳这里。客观来讲,深圳是打破养老“双轨制”阻力最小的地方。深圳是由上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经济特区,发展历史不过20余年,因此,在养老方面,深圳老年人口是较少的,既深圳进入老年社会的速度是最慢的,因此,财政负担以及现实阻力也是在全国最小的。因此,为新入职人员多缴8%的养老金,对深圳的财力而言,不是问题。
  
  客观的归客观,主观的归主观——有时候,敢不敢为天下先,是态度问题,而不是财政问题。就像许多贫困的地方政府率先在本地推行了15年的免费教育,而一些所谓的百强县却从不吱声一样,财政从来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政府官员有没有那颗为民生服务的心。尤其是对于“新人新办法”这样一条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阻力的改革路径而言,所有的地方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实行。
  
  “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深圳市政府也答应广大公职人员“待遇不降”是改革前提,这意味着公共财政将会拨付更多的钱用于解决公职人员的养老问题,但是,眼下的问题是,“财政养老”,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毒瘤。打破我国养老体制“双轨制”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有划时代意义的,对于全国和各地方政府打破养老体制“财政供养”的改革而言,既具有试点意义,又具有表率作用。从长远来看,破除“财政养老”有利于降低纳税人的负担。
  
  而且,告别“财政养老”,之于剔除特权,也是有极大的意义。如果公职人员和企业人员一视同仁,那所谓的身份和特权优势,也将不再存在。公务员热,或许就会慢慢降温。
  
  慧择提示:深圳采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本身来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其深化改革的决心和行为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