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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9
  【摘要】失业保险可以给失业人员提供保障,失业人员领取保险现金保障生活。深圳市将执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明年1月1日起,深圳将执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费率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为基础,向下浮动的幅度在10%至40%之间。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公布《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浮动费率,是指市社保机构以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基础,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辞退职工比例、失业保险费收支率和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数等因素决定是否向下浮动基准费率,并核定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本市上一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率低于10%的,当年失业保险费率不实行浮动。

  慧择提示:深圳市社保公布《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失业保险浮动费率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为基础,向下浮动的幅度在10%至4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