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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06:52
  【摘要】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所以员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的待遇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一是女职工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二是女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三是男、女职工实施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支付;四是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的50%支付;五是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每人20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奖励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0元;六是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七是妊娠女职工可享受100-300元的一次性围产期补贴;八是与新生儿有关的新生儿护理、监护、暖箱、复苏等16项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慧择提示: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并且可以报销生育所产生的住院费、医疗费用等。男职工在配偶生育可以享受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