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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股上扬 实为响应利好政策

更新时间:2013-11-23 14:23
  【摘要】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对于保险行业有利的消息瞬间传向了四面八方。股市上保险股也顺势上扬。

  11月18日13:43,中国太保A股冲击涨停;14:52,中国人寿A股也涨停。截至收盘,中国平安和新华保险分别上涨7.75%和9.06%,保险股指涨幅接近涨停,为保险股上市以来首次,也位居涨幅榜首位。

  尽管此前保险板块一直表现惨淡,多位保险分析师均乐观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涉及保险行业的细则超出市场预期,保险作为周期股反弹有望延续。“将引领保险公司进入原属于统筹官办的健康、养老、巨灾、农业等领域,在需求端和供给端创造新的蓝海。”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表示。
  但在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看来,对保险业最具深远影响的还是此次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信号,这将引导保险业进一步朝着利率、投资和监管的市场化方向改革,有望迎来行业的再次大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利好
  被认为将是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推出的直接受益者,正是中国太保在4只保险股中率先涨停的原因。
  《决定》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节中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中国未来十年发展的政策蓝图,《决定》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这显然给予了保险业非常大的政策想象空间。
  “个人税延政策落地已经说了多年,这次看来有望获得实质性推进。”庹国柱对记者表示。据悉,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保险、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寿险、养老险、健康险等人身险发展水平较低,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系统性的鼓励政策。
  不过,尽管市场一直期待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出,并且稍有风吹草动该话题就会在业内被炒得火热,但其实一直鲜有具体动静,以至于此前有业内专家对记者坦言“这只是保险行业的一厢情愿”,表示并不看好近期能正式落地。尤其今年9月初,在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虽然提出鼓励保险资本参与养老产业,但只字未提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令不少业内人士感到上海试点方案或许不太乐观。“在利率市场化之后,个税递延可以说是行业对于三中全会最大的期待。”一位寿险公司产品开发部负责人称。
  庹国柱认为,此前税延型养老保险落地的最大困难来自财税体制的限制,而财税改革正是此次三中全会确立的一大改革重点,这就为保险税优政策的出台创造了现实条件。
  此外,记者了解到,三中全会后,保监会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提出“切实抓好保险业改革任务的落实,制订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健康和养老保险的具体方案”。“三中全会重提税延型养老,虽然政策推进时间上仍难以把握,但保监会表态‘切实抓好’方案落实,而且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的成立,将敦促各项改革的推进,预计税延型养老政策试点有望加快推进。”国泰君安分析师赵湘怀指出。
  据他估算,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重构和税延型养老实行,至2033年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有望达到5.1万亿,拉动寿险保费年均增长12%;至2020年健康产业规模有望达到8万亿以上,其中商业健康险有望分享6%左右的份额。
  “预计政策落地将会对商业保险形成巨大的促进,商业保险将会迎来突破瓶颈后的第二个高峰。”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认为,2013年保险行业呈现出明显向上的行业拐点,随着时间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政策会兑现。

  巨灾保险写入决议
  与税延型养老险一样,巨灾保险多年来也一直面临着“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
  在《决定》中,关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论述着墨不多,总共有三段话,但其中就对保险业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据悉,由于巨灾保险缺位,目前中国保险赔付占重大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5%,远低于国际36%的平均赔付率水平。但是,要建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巨灾风险保障制度,在我国现行灾害救助和灾后补偿的“举国体制”难以改变的现实条件下,在推进过程中一直困难重重。不过,随着最近巨灾保险开始在深圳和云南试点,业内对全面推广巨灾险的实质性进展又开始有了期待。
  因此,此次三中全会将巨灾保险写入决议,这令业内感到既在情理之中也有些意外。“每次巨灾之后,市场都呼唤推出巨灾保险,但一直没有成行,主要问题是国家对巨灾保险制度应当如何支持并区别于财政兜底,本次决议中明确提到意味着这一问题有望解决。”安信证券研报指出。
  在庹国柱看来,仅在一个城市试点巨灾保险意义有限,而巨灾保险体系涉及多方协调和合作,要真正推进巨灾保险,最终还是需要来自最高层的决策。“此次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很明确,如果试点方式成熟可行,推进的速度会加快,一两年内有望成行。”实际上,有消息人士透露,在批复云南、深圳两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后,保监会目前正积极推动《巨灾保险条例》的出台。
  根据已经出台的《深圳巨灾保险条例》,深圳试点采用的是“政府统保+商业保险”分层保障的制度,第一层次是深圳市政府为深圳居民统一向保险公司购买的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用于巨灾发生后对伤亡居民的补偿保障及灾后居民安置;第二层次为商业巨灾保险,是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基础上,通过商业性巨灾保险产品满足居民更高程度的风险保障需求。
  对于未来巨灾保险的模式,庹国柱认为可能和农业保险类似,因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觉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对于巨灾保险制度来说也是适用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决定》要求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因此也有分析师认为,农业险、巨灾险等加强制度层面建设,将改变财产险市场车险独大的单一局面,促进多层次财产险的发展,令财产险市场规模至少有2倍的成长空间。不过,庹国柱对此并不乐观,而安信证券也认为,这一政策有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行业地位,但短期影响较小。

  慧择提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决定,比如加强巨灾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农业保险的落实等等。这些都会促进保险行业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