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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推出适时适度的降低保险费率制度

更新时间:2013-11-23 09:10
  【摘要】职工入职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且与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央推出适时适度的降低保险费率制度。

  今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适时适度降低保险费率的制度,是为了适当减轻企业的负担,但降低税率并不代表个人的待遇就降低了。

  金维刚表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率总体水平还是偏高,这里面最主要的问题在养老保险方面,目前企业费率是20%,个人是8%,特别作为企业来讲,目前中国很多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这些企业它们人工成本如果过高,企业生产经营会面临极其困难,所以很多企业都呼吁要适当降低负担。

  据报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适时适度降低保险费率的制度。对此,金维刚认为,这主要也是为了适当减轻企业的负担,特别中小企业的负担,能够使得企业不至于因为人工成本过高,而减少雇佣劳动者,或者是企业面临生产经营的困难,这个对企业来讲有重大的意义。

  同时,金维刚认为,对个人来讲,总体水平费率不是太高,现在养老保险是8%费率,医疗保险是2%的费率,失业保险是1%,就是个人费率加起来总共才11%,但是对低收入群体来讲还是有压力,特别农民工这个群体还是有压力,如果适当降低费率,我想企业和个人都会从中获益。降低税率并不代表个人的待遇就降低了,当基金在适当的调整费率的时候,原有的待遇水平是不会改变的。

  慧择提示:中央为了减轻企业与个人的经济负担,提出要适时适度降低保险费率的制度。虽然税率降低了,但是个人的待遇并没有降低,保持原有的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