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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并轨必须加以明确

更新时间:2013-11-16 10:17
  【摘要】从1949年后的计划经济年代,到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年代,再到开始迈向老龄化社会之时,中国的养老制度一直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订。但是,双规并轨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回顾我国养老制度的推进过程发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曾在上世纪50年代讨论未果,至今仍处在试点阶段。

  从《公务员法》到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再到十七大报告,一次次把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写入其中。但直到2007年,国务院也只是通过了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继续在广东、上海等五个地方试点。但以上海为例,其实最早在1993年就已开始了试点。

  胡晓义说,“双轨制”、“待遇差”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历史的、客观的原因,但差距过大,必然导致社会不公。要在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胡晓义透露,为实现社保制度更加公平,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重点首先就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会及早提出合理建议,但目前并轨问题暂无明确时间表。

  慧择提示:双规并轨还是养老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社保部门不能再敷衍了事,需求明确改革的时间表,给人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