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上海市开始城镇居民医保受理登记工作

更新时间:2013-11-08 08:26
  【摘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群众的医疗提供保障,同时群众也要缴纳医保保险费用,享受医保保障,上海市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已经开始。
  
  上海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已于近期开始,至12月20日受理工作结束。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6年以来,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获得了制度性保障,有效减轻了原城镇无医保居民患病时的医疗费负担。按照国家医改要求,本市对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水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同时,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
  
  在开展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市医保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慧择提示:泉州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维持不变,还没续保或未参保的人员要及时缴费,保证自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