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各地相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3-11-05 08:43
  【摘要】一直以来,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持续面临着高位增长状态。仅以北京一地为例,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共计1024万人,基金年收入46亿元,累计结余超过131亿元。为了解决失业保险金过度积压局面,多地试点下调缴费率。

  显然,对于不缺钱的失业保险基金来说,政策敞口下地方也乐于降低缴费比例。

  根据本报获得的最新消息,根据《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辽宁等地均下发文件,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从今年开始的两年内,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其中江苏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辽宁减半征收全省所有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目前各地出台降低缴费率政策,不少企业将获得减负,同时维持个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将不变。

  不过,目前各地降低缴费率仅仅依靠地方的相关条文,未来是否在全国范围内制定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政策,业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方认为应当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向全国推开,并使其制度化和法制化。

  另一方则认为,目前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与就业专项资金高度重叠,导致两项资金在使用中发生相互替代,应该始终坚持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基本功能,并通过调整费率和待遇发放等方式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业内人士还建议,保险制度应以“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为首要目标,合理确定基金支出规模,避免扩支对保障生活职能的冲击。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的收取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群的正常生活不因失业而有所不同。人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意识薄弱,导致我国失业保险金的过分积压。解决我国失业保险金积压问题,不仅需要各地下调缴费费率,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人们的失业保险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