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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侨旅业公司因拖欠社保费被起诉

更新时间:2017-08-28 08:09
  【摘要】公司对于员工的社保费需按时缴纳,如果出现长期拖欠的情况,就是违法的行为。海南华侨旅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华侨旅业公司)就因拖欠63名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而被起诉。

  据了解,被拖欠社保费未缴的63名从业人员是海南华侨旅业公司旗下的华侨宾馆的员工。

  据投诉人之一的黄雁冰介绍,她1992年开始在华侨宾馆工作,1963年出生的她按照法律规定,今年10月份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是社保问题迟迟不解决,她无法退休。

  相比黄雁冰,罗群凤的情绪显得更为激动。她介绍,自己比黄雁冰在华侨宾馆工作的时间更早,几年前与该宾馆签订了下岗协议。2014年1月,她就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目前她的家庭情况异常贫困,加上身体不好,非常迫切地要求解决被拖欠的社保费问题。

  经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核定,海南华侨旅业公司拖欠63人的社会保险费高达4172039.19元,欠缴额应付利息1109219.23元,欠缴额按日加付滞纳金共计1262932.08元。根据社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其核定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表及有关资料送交申请强制执行人依法追缴。

  据悉,今年3月25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向海南华侨旅业公司送达了《海南省海口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15日内如数缴清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由此应付的利息及应加付的滞纳金,并告知逾期不缴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但被申请强制执行人仍未缴交。

  今年4月15日,管理部门又向海南华侨旅业公司送达《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定在法定行政诉讼期的90日内缴清因拖欠社会保险费所致而应缴的社会保险基金。但被申请强制执行人在其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其决定。

  对此,海南华侨旅业公司代理律师对拖欠63名从业人员的社保费表示无异议,但代理律师称,并未收到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责令处罚等通知书。代理律师表示,在公司运营困难的情况下,支付几百万元的社保费,对该公司的运营会造成影响。

  慧择提示:对于拖欠社保费的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到目前为止,该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此事,为您做后续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