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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费率有所调整

更新时间:2013-11-04 09:47
  【摘要】职工失业后满足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让失业人员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南通市调整了失业保险费率。

  市人社局26日消息,南通市将对失业保险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缴费比例从3%下降为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据悉,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其中,市区从2013年11月开始按新的缴费比例进行征收,对2013年8月至10月已征收部分,通过信息系统核算退费数据;在征收参保单位2013年11月、12月应缴失业保险费时,进行分月抵扣处理,个人退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与个人结算。

  据统计,此项措施的出台,将惠及市区1.8万家参保单位和36.8万名参保职工,有利于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

  慧择提示:南通市对事业保险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单位和个人缴费比列都有所下降,企业与群众的缴费负担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