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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意浓浓的低保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11:21
   【摘要】我国低保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脚步进一步加快。广大群众也都从低保制度中受益良多。低保制度的逐渐完善,也使得其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相信不久之后该制度会更加完善。
  
  4月19日,江津区几江街道社保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通过江津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对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比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失业保险金、残疾信息等16类数据一目了然。记者 崔力 摄
  
  两三百元,对有的家庭来说也许只是一顿饭、孩子的一个玩具。但对那些指望着这笔钱过日子的困难家庭来说,也许就意味着一个月家庭所有开销的钱。
  
  自1996年7月我市启动城市低保试点工作以来,今年重庆市的低保工作迈入17周年。11月1日,最新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即将正式实施。17年里,低保认定及审批政策经历几次大修大改,日渐摒弃过去“粗放型”的管理模式,逐渐步入专业化、科学化管理的“小而精”时代。
  
  王静是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社会事务科科长,全辖区低保户的情况她心里都有数。10多年来干一线低保工作,王静的感受是:“大家一起摸索,不断提高和完善。”
  
  1998年对于王静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头,她所在的观音桥街道在重庆市城市低保工作试点两年后,正式启动最低生活保障。
  
  那一年,江北区的低保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为130元。然而,在那个年代,每个月100多元的救助金让低保变成了不少家庭想要的“福利”。
  
  每个月都有无数的证明涌到王静这样的基层街道低保审核员面前,“王静们”无力鉴别真伪。她说:“那段时间真是没日没夜工作,恨不得一天有25个小时!”
  
  而最让她头疼的是,1998年2月1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对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界定非常不“细”。“仅仅只提到家庭生活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生活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界定?都没有提及。”
  
  因此,街道每次发放低保,都要在街坊邻里间引发不小的争议,“我家比他家还困难,凭什么低保就给了他家?”
  
  执行到后来,王静与同事们形成了一种默契—谁家的困难情况得到大部分人认可,就给予享受低保。尽管如此,却依然难以做到“一碗水端平”、家家满意。
  
  1998年,观音桥街道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有1000多户。1999年7月,城市低保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2000年前后,由于企业改制,大批职工下岗,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家庭纳入救助范围,王静管理辖区的低保户迅速扩容。
  
  在摸索中开展工作4年后,2002年,市政府一纸文件让王静看见了曙光。
  
  那一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统筹城乡低保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其中第七条对王静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那就是:家庭中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及饲养宠物观赏的,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终于有了“硬杠杠”,王静和同事们开展低保工作有了“底气”。可严格执行几年后,她发现,这条“硬杠杠”有些“落伍”了。
  
  “比方说空调,有些低保户家里本来就安装了空调。重庆夏天热,用吧,怕被取消低保待遇;不用吧,又怕家里老人中暑生病。再说养宠物,一些领取低保金的老人孤苦伶仃,养猫猫狗狗也是为了有个伴。”
  
  王静说,政府制定这个消费限制政策,目的是为了保证低保金全部用于基本生活消费,在当时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原来属于高消费的东西,经过一段时期后,就变成日常消费行为。比如在2002年的时候一部手机要上千元,而几年后手机就成了一种最普遍的通信工具,甚至可以免费拿到手机或小灵通……“如果继续以限制使用手机、空调等作为低保门槛,未免有点苛刻。”
  
  那几年,为了严格执行政府条例,王静常常得“跑断腿”、“掏心窝子”、“说破嘴皮子”。
  
  2007年,针对低保工作出现的相关问题,我市有关部门开始在基层广泛征求意见。与上级面对面时,王静就提出:街道对于低保对象的界定面临两难选择,过于严厉的控制将导致“贫困烙印”问题,并使一些确实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外。
  
  2008年,我市颁布实施《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配合出台《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王静的意见纳入其中,原家庭收入核算办法首次大修。
  
  《条例》取消了养宠物、使用手机、使用空调等“过时”规定,不再简单将其作为硬性条件,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科学化、人性化的低保论证标准和对真实生活状态的调查。
  
  王静展开她办公桌上的《收入核算办法》指给记者看。上面清楚写着:家庭资产状况、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具体包括: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庭有2套(含)以上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的;申请对象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占住所地居民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半年内家庭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当地居民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含)以上的……
  
  “房产汽车等资产纳入核查范围,更加科学,谁家有房有车,当然不属于困难对象。”王静说,从那时起,为遏制“骗保”,观音桥街道建立了低保审核“入户访”、“邻里问”制度。她要求自己,每接收一宗低保申请必须入户调查。
  
  王静的“家访”都是搞突查,“到社区叫上居委会人员,直接到申请人家楼下,电话打通就上去敲门”。
  
  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政府刚一下文,王静就通读了。她兴奋地告诉记者,新的认定办法让基层工作人员更有操作性,比如新增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不得享受低保”。另外,新办法规定,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也不能享受低保。
  
  王静还了解到,下一步,我市的低保审批权限将全部从村社上升到街镇,由街镇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资料审查、政策咨询等工作,参与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等工作。
  
  “这是为了避免一些村和社区对调查核实材料把关不严、核实不细致,简单地"盖章了事",使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蒙混过关"。”为了应对新形势,今年初将审批权限收上来的观音桥街道正在筹备成立低保接件组、审批组、调查组,20多个专职低保员已经到位。
  
  “你看,我们的低保制度不仅越来越完善,也越来越有人情味。”王静说,低保对象的满意就是她最大的欣慰。
  
  最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主任邹绍学很忙:一方面要与有关市级部门联系,加快建立信息共享的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一方面向市里申请编制,成立重庆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有了这个核查认定中心,需要对全市112万城乡低保对象、10多万廉租房保障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经济状况核定时,工作人员上网一查便知。
  
  近日,江津区几江街道社保办事大厅。一名妇女来到社保员段延芳的窗口前:“我想申请城镇低保。”几番交谈后,段延芳在电脑上点开“江津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输入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对不起,你家的情况不符合低保条件。”那位妇女凑过头一看,电脑屏幕上赫然显示着她家有两套住房,加起来面积超过200平方米。
  
  让这名妇女哑口无言的,是江津区依托“江津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在全市率先开发出来的“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比对系统”。
  
  “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历来是低保工作者最难核实的部分。”江津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白荣芳介绍,以前,由于核查手段不完善,每接到居民的低保申请,民政部门只能通过申请者提供的相关证明,配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公示等传统手段进行审核。有时村社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一两个小时,却掌握不到有价值的信息。
  
  2011年,江津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居民家庭财产核查比对工作试点区县,为真正严防、严查、严禁混保、骗保行为,2011年12月底,江津区政府召开协调会并下发文件,要求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公安、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利用信息共享资源,建立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把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居民经济状况信息,通过核查比对系统进行最大效率的整合、利用。
  
  记者看到,江津区这个“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比对系统”包括领取基本生活费人员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失业保险金、残疾信息、个体工商户人员信息、城镇职工及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村居干部人员信息、医保单位及个人参保人员信息、国税个体工商户人员信息、福利企业从业人员信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信息等16类数据。
  
  只要在系统中输入江津区居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此人有几套住房、几个门面、在哪里上班、做没做生意、社保情况如何,都一目了然。据江津区民政局统计,系统运行一年后,已对全区4.3万户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确认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7户2066人,其中有500多户被终止低保资格。
  
  全市建立三级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机构
  
  明年,江津区这个“低收入家庭信息核查比对系统”,将在我市全面铺开。
  
  邹绍学介绍,全市将建立三级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机构。市一级的为重庆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经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我市将整合民政、公安、人力社保、国土房管、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机构,请他们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全部联网,输入一个名字,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申办经济实体状况、房产等信息将一目了然,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法再用“障眼法”混保骗保。
  
  区县则成立核查比对分中心,街镇将成立核查比对工作站。申请人提出低保申请后,首先由街镇自行组织核对,再上报到区县,由区县民政局核查。对于所有区县上报的低保对象信息,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将每个季度过滤一次,动态核查。
  
  11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
  
  (二)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
  
  (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
  
  (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二)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六)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慧择提示:低保制度确实很好,但是仍然尊在许多实际上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边实践边探索,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