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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3-10-31 16:03
  【摘要】职工在入职时单位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保障生活。南京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为减轻企业和劳动者参保缴费负担,从今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据介绍,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举措。此次南京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预计全市失业保险费一年将减少征收10.65亿元。

  慧择提示:南京市为了减轻企业与员工的缴费负担,降低了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有所降低,经济负担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