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南京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更新时间:2017-08-26 09:51
  【摘要】失业保险可以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保障生活,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有所下降。

  

根据江苏省人社部门文件精神,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南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

  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举措。此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全市失业保险费一年预计减少征收10.65亿元,其中:用人单位减轻负担5.25亿元,职工个人减少缴费5.25亿元,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缴费0.15亿元。惠及用人单位10.04万户,职工228.34万人,灵活就业人员5.68万人。

  慧择提示:南京下调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与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都有所下降,讲清了企业与个人的负担,维护了企业与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