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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就读的外地学生如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更新时间:2013-10-26 15:39

  【摘要】一般高考过后,都会有大量的大学生选择在青岛读书,那么这些外来的大学生医疗状况该如何获得保障呢?我们来看一下青岛市的医保政策规定。

  媒体人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医保政策规定,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险年度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参保人享受门诊统筹报销、住院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待遇。

  青岛市如何报销大学生门诊费用
  市人社局具体负责人员告诉媒体人,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执行“三个目录”,分别为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规定范围内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可享受的待遇有门诊统筹报销、住院报销、门诊大病报销、意外伤害报销及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及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参保人在本校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医保门诊统筹金支付60%。
  住院报销待遇:参保人患病在我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
  门诊大病报销待遇:目前,门诊大病病种共53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限额不同,支付比例按照学生住院标准执行。
  意外伤害报销待遇: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青岛针门诊定点机构的作用
  据了解,我市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会进一步提高。
  尚未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驻青高校,可以及时联系市人社部门办理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审核,让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到便利的就医服务,减少医疗费用负担。
  大学生患病回原籍治疗等办事程序及“三个目录”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查询,点击“12333政策智能查询系统”可以获得更多信息。

  慧择提示:根据青岛市医保政策规定,为了减轻外地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外地大学生在生病住院期间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