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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更新时间:2017-08-27 13:58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需要交纳医疗报销费用,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参保居民可以到银行进行缴费。

  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0日。2014年的续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到南昌银行缴费。

  据介绍,新参保的居民,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区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凭医保个人编号到南昌银行缴费。

  根据规定,凡中途参保的,应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自市级统筹文件规定年度起(也就是从2010年)未参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凡中断参保的,应自中断年份起按参保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度的参保费用。如果2010年至2013年均未缴费的新参保居民,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为1570元,未成年人为1060元。

  慧择提示: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十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日截止,新参保的居民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享受医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