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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02:01
  【摘要】失业人员的生活是否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这就要看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了,失业人员没有工作收入,生活只能靠失业保险来维持。

  从本月起青岛市失业保险金将再次“提标”,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30元提高至830元。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范围为2013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13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对2013年7月至9月,已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差额部分予以补发。

  据悉,此次是自2007年以来我市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利于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它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慧择提示:青岛市上调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更多的失业保险金,让失业人员的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