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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保险行业实行分类监管

更新时间:2013-10-17 08:49
  【摘要】为了进一步的加强保险行业的投资能力,我国保监会进一步的放开对保险的监管,并提出新的分类监管,同时或将取消对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这是保险改革过程中的一大亮点。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分类监管是改革的一大亮点,投资资产将划分为流动性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五大类,同时新增投资品种将归入所属资产中。

  除了对投资资产进行分类监管,同样也会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建立比例监管政策动态协调机制成为主要调控手段,监管比例的减少减轻监管方面的压力,也节省了监管资源和市场资源。据悉,此次改革调整涉及监管比例达56个,拟将比例减少至14个。

  同时,受访的在滇几家保险公司涉及资管方面的工作人员一致认为,取消对各投资品种比例限制,不仅使保险公司拥有了更多的自由度,更提供了政策基础以发挥投资专长。此前保监会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权益类投资最高上限设为25%,而征求意见稿对权益类和不动产两大类投资比例上限均提高到30%。也有部分保险人士对此持以观望态度,并认为新政在短期内很难显现各方期待的效果。

  慧择提示:对保险行业进行分类监管,有效的提高了保险监管的能力和效率,在提升保险公司自由度的同时,让各大保险公司能够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投资专长,是我国保险监管的一大进步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