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 保监会实行差异化监管
更新时间:2013-10-16 08:24
【摘要】放开传统的监管力度,保监会根据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梳理现有的比例监管政策实行差异化监管,形成多层次比例监管框架。根据征求意见稿,险资权益类投资上限有望从25%放开至30%,不动产投资比例放宽至30%。
从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中发现,新规提出了“多层次比例监管框架”概念,对现有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方法做出了一定调整。
新规按照流动性、风险收益等特征将资产分为五大类,构成多层次监管的基础,这五大类资产分别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
新规还对五大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进行了规定。其中,最受关注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上限放宽至30%。
2010年8月,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比例的通知》,其中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基金的分别占比从10%提高到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占比上限为20%,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占比5%。这样,权益类投资占比总量从20%提高到了25%。此次新规改变了过去对具体品种设立上限的做法,取消对股票、基金投资比例的上限要求,并进一步提高权益类投资的比例至30%。
另外,新规还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做出了较大松绑。2012年7月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险资投资非自用性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设定总比例不超过20%,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放宽了该比例至30%,并进一步放宽了不动产投资范围,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境外品种还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慧择提示:保监会的差异化监管,实现了保险实事求是发展,有效的提高了自身的监管能力。这种差异化管理对于增强保险行业的综合活力来说,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