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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居民可免费办理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4:20
  【摘要】农民靠种地维持生活,若土地被征收了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养老得不到保障,同安区为被征地人员与退养渔民提供了养老保障。

  同安区《关于进一步改善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并正式实施,预计到明年,同安区财政每年补助资金测算超2亿元,将“升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办法,并实施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保障性就业、实施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老人养老补助等,多措并举提升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的生活水平。

  据同安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陈水并介绍,此次实施的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助对象是指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条件但未参保的年满65周岁及以上困难家庭老人,自201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补助。

  陈水并说:“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困难家庭老人2013年9月30日之后年满65周岁的,自年满65周岁次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补助。但已按月享受各类生活待遇人员不能再享受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助,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外。也就是说,加上原来的城乡居民养老金200元,经济困难的老人现在每月就能领到400元。”
 
  “只需签字办手续,不需要交钱,即可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退养金还银行贷款后还可留存300元作为生活费。”对于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人员来说,这又是一大福音。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筹资有困难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5000元参保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优惠,贷款最高限额为42333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退养金每月至少留存300元作为参保人生活费,其余退养金用于返还参保贷款。“也就是说,能保障每个参保人员每个月至少有300元的生活费;随着退养金逐年提高,待还完贷款后,预计每个参保人员每月能领到近2000元的养老金,确保他们能够老有所养,安心度过晚年生活。”陈水并说。

  而对于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人员自筹资金参保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0000元参保补助,但不享受贷款贴息优惠。

  慧择提示:同安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为被征地人员与退养渔民提供养老保障,65岁老人每月可领取200元,符合条件的人群办理养老保险不需要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