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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为何实行“三保合一”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2
      【摘要】近期泸州市将实行“三保合一”的政策,到底是哪三保呢?泸州市为何要实行“三保合一”的政策,实行“三保合一”政策对市民有哪些好处呢?

  为建立城乡统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十二五”医改统筹城乡医保制度的要求,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行政管理和经办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划转人社部门。从10月1日起,由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险,进行统一管理,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实现“三保合一”。

  慧择提示:“三保合一”是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将这三项保险统一管理后将更有利于市民享受保险带给大家的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