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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对失业保险补助金进行上调

更新时间:2013-10-08 15:58
  【摘要】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保险的补贴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使更多人的失业生活能够得到保障,文登市将在此上调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媒体人26日从文登市劳动就业办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文登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30元提至830元,执行的是全省最高标准。

  此次全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文登每人每月830元,上涨100元。失业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两部分组成,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符合“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个条件的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档案托管中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近年来,文登市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力度,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连年增长的同时,也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

  考虑到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市自2007年来连续七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006年平均每人每月242.6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830元,增长242%。

  文登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证明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待遇申领手续。

  慧择提示: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国各个城市失业保险补助金都在不同程度上做出上调,但是失业人员仅靠失业补助金很难维系日常生活,学会理财和购买合适的理财产品能够带来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