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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严峻 养老金制度必须完善

更新时间:2017-08-28 02:32
  【摘要】我国养老制度不健全已经成为现实问题,为了能够给群众的养老生活带来保障,建立适合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十分重要,怎样从制度上保障老有所养呢。

  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家庭人”逐渐成为“社会人”,传统家庭养老功能较为有限,社会养老保障应运而生。同家庭养老相比,社会养老保障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可在更大范围内分摊养老风险,提供安全可靠的养老预期。

  1889年,德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00多年来, 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形成了不同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为应对养老保障财务危机,很多国家都对其养老保障体系进行改革,总体趋势是构建多支柱、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城乡居民的发展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较短时间陆续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织就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障安全网。

  但也要看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如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偏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才55元,并且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公务员与企业职工、职工与居民之间存在多重制度并行,不同制度之间待遇相差大、衔接不畅;等等。

  调整制度化,让养老金“水涨船高”。过去几年,我们主要致力于扩大覆盖面,填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空白,今后将重点解决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国家还将继续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部门还在研究建立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等因素,实现养老金的合理稳定增长。

  筹资多渠道,让养老金“钱途无忧”。基本养老金是老人的“养命钱”,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据测算,未来10多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存在“缺口”,但如果现行政策不变,受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历史债务等因素的影响,2030年后统筹基金将出现当期支付“缺口”。对此,国家已经未雨绸缪,通过扩大覆盖面、推进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增加财政补助、拓宽筹资渠道、完善基金投资运营办法等综合措施,广开财源,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

  转接无障碍,让养老关系顺畅衔接。过去,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不仅城职保、新农保、城居保之间相互衔接难,而且同类保险跨地区接续也难。而如今,我国城职保跨地区转接办法已经出台并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在总结这一实践的基础上,拟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今后,随着转接办法的不断完善,无论参保人在哪个地方、参加哪类保险,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都将会更加便捷顺畅。

  改革“双轨制”,让养老金“公平对待”。公平是养老保障制度的灵魂。虽然“双轨制”形成有历史原因,但对其进行改革是大势所趋。伴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将进一步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搞好顶层设计,从根本上解决“双轨制”矛盾,以及由此形成的养老金“待遇差”问题。

  制度多层次,让养老金锦上添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保基本的,要使老年人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还需要多方面的支撑。应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加快完善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总体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慧择提示:如果能从制度上保障养老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