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宁海受理“门牙案”保险公司不赔偿

更新时间:2017-08-26 19:58
  【摘要】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徐某磕掉4颗门牙,对于这门牙的损失,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呢?根据这个“门牙案”24日宁海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7月,徐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普通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徐某受伤、两车损坏。经鉴定,徐某在此次事故中构成9级伤残,4颗门牙被撞掉。经认定,徐某负事故的主责。事发后,保险公司为徐某垫付了1万元,货车车主陈某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用。

  日前,徐某将保险公司和陈某一起告上宁海法院,主张自己在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为25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牙齿修复费6000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剩余部分由陈某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于牙齿修复费用只愿赔偿480元。陈某则表示,徐某并没有安装假牙,费用没有产生,因此无需支付。对此,徐某深感无奈:自己是没有钱去修复牙齿,现在4颗门牙没了,生活很不方便,说话都漏风,“村里的孩子见了还要嘲笑。”

  承办法官带着徐某前往当地多家医院调查咨询后,认为事故确实造成徐某牙齿损伤,且陈某在举证期限内并未要求对此项费用进行司法鉴定,结合目前医院的基本治疗标准,认定徐某的牙齿修复费用为5000元。

  宁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被告依责予以赔偿,医疗机构确定后续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处理。最终认定,徐某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为19万余元,保险公司应支付徐某交强险赔偿金12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1万元,尚需支付11万余元。陈某应赔偿剩余部分7万余元的30%,即2万余元,扣除已赔偿的5000元,尚需支付1.5万余元。

  慧择提示:由于徐某并没有安装假牙,因此并不给予赔偿。我们购买保险前一定要看清楚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保险公司是给予相应赔偿的。由此可见,我们生活中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危险陪伴着我们。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保障,我们可以选择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慧择网为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消费者可到慧择网官网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