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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发生追尾事件 受害人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更新时间:2013-09-25 17:43
  【摘要】交通事故总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而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比较容易造成追尾而形成伤害。近期赵某就因在紧急车道内被小轿车划伤后有发生了追尾事件。

  赵某站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道内被侧滑的小轿车撞伤,之后小轿车又与停靠路边的车辆发生追尾。赵某将肇事者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兰州中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赵某经济损失14万多元。

  2011年2月15日,袁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G30高速公路1310公里处时,因路面结冰,车辆侧滑后将站在右前方紧急停车道内的赵某夫妇及其他两位乘客撞伤。事发之后,赵某被诊断为左下肢软组织毁损,共产生医疗费用4.4万元,由袁某垫付。事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赵某将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7万元。

  慧择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切勿进行停车、掉头等行为,这种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驶车辆。而此时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慧择网为广大车主提供各种保险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