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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长期影响深远

更新时间:2013-09-23 09:53
  慧择提示:保险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人身保险产品改革一项长远性,战略性的重大改革,它不断的引导着我国的保险行业完善自身的体制,对于保险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一,费率政策改革是保监会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第二,费率政策改革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第三,费率政策改革为保险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第四,综合性的改革举措将充分调动市除极性,极大地解放寿险生产力。第五,费率政策改革将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第六,费率政策改革将同时倒逼保险企业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保险监管与国际接轨,推动人身保险市场良性发展。最后,费率政策改革将助推风险保障业务发展,促进人身保险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缓解人民群众养老和看病压力,服务国家民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表现在:

  1.将极大地释放寿险业发展空间。由于适当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预计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占到2012年人身险保费收入1.02万亿元的40%。再加上预定利率上调对寿险需求的刺激作用,将对寿险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预定利率上调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竞争力。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保险公司自主决定后,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而目前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不是很高,2008年至2012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9%、6.4%、4.8%、3.5%、3.4%;2013年上半年的险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4.9%,即使预定利率上调至3.5%,对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也应有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改革保险机构经营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竞争力。在预定利率上限2.5%的价格保护下,保险公司创新产品的积极性较差,导致寿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费率改革将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

  3.将助推风险保障业务发展,促进人身保险产品结构调整。传统险业务在保险公司的业务中占比非常低,短期内这一类产品的降价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和总资产。但是,从长期来看,将促进养老保险产品等风险保障业务发展,有助于促进保险产品的结构调整,加快“保险回归保障”的步伐。

  4.对寿险消费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政策。2.5%的预定利率放开,对寿险消费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政策,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与过去同样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助于激发保险需求,既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消费者利益的最大保护,也将对寿险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扭转目前寿险行业发展徘徊的局面。根据一些精算师测算,以10年交费20年期保障为例,如果定价利率从2.5%上升到3.5%,则传统两全险费率会下降35%左右。而对于终身寿险,如果定价利率从2.5%上升到3.5%,则费率会下降25%左右。“而此前已有精算师统计过,重疾险的费率下降区间或在10%至20%。应该说,寿险产品降价的幅度还是很大的。

  慧择提示: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是一项关系到广大的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保险改革,它大大的活跃了我国的寿险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竞争力。从长期来看,将促进养老保险产品等风险保障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