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重大疾病保险在我们重病时担任顶梁柱作用
更新时间:2017-08-28 08:23
【摘要】现在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背负着养家的压力,70,80后只是一味的工作,往往会忘了对自身健康的关心。不规律的作息生活,不规律的饮食习惯,使得很多的上班族处于一个亚健康状态,重大疾病的发病趋势也是逐渐的增多,并呈现出年轻化的状态。
对于很多70、80后来说,已经逐步进入青壮年期,4+2+1的家庭结构,意味着这些处于家庭经济支柱的中青年,将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保险专家提醒,对于这些正处于家庭上升阶段的中青年,重大疾病对整个家庭财务规划的安全存在较大风险。财富管理不仅仅是金钱上的积累,对健康的管理同样不可忽视,而重大疾病保险则是让家庭财务规划更为稳健的基石。
据卫生部数据,中国目前有高血压患者1.8亿人,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前期患者2.5亿人,高血脂症患者人数为9000万人,烟民3.5亿人,肥胖症患者超过7000万人,而且各类重大疾病发病率还在不断上升。统计数据显示,人一生中患重疾的概率高达70%以上,其中30-50岁是重大疾病的高发期。
近日,中国人寿推出了一款涵盖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的“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以下简称“康宁定期(2013版)”),该产品责任简单明晰,可按份购买,不但保费低廉,而且符合一定的投保规定可免体检,可以为被保险人抵御人生最关键阶段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家庭财务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专家介绍,人的生命周期可以分成几个阶段,每个阶段所面临的家庭责任和自身风险各不相同。25岁之前,为单身求学期,经济实力较弱,无家庭责任;25岁-60岁,为家庭稳固期,家庭责任最重,自身风险最大,保障需求最高;60岁之后则家庭责任较轻,对养老的需求加大。对于前两个人生关键阶段来说,重疾险必不可少。
据了解,康宁定期(2013版)是在原有老款产品基础上的升级产品,40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承保病种丰富。在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上,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按所交保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则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则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和一年的限制。
同时,康宁定期(2013版)还提供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在治疗费用方面的经济压力。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之内不幸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按所交保费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至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则按所交保费的2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后罹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则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和一年的限制。
据介绍,康宁定期(2013版)在提供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障的同时,还具备身故保障功能,可以为消费者在人生的关键阶段提供较全面的风险保障。
慧择提示:70,80后目前阶段正是家庭的顶梁柱,是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我们的身体健康情况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命运,我们的财富管理不仅仅要局限于我们健康的时候,还拓展到我们不健康的时候。我们需要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让它在我们不健康的时候担任起顶梁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