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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出事故本悲催 保险公司又不给赔

更新时间:2017-08-26 04:53

  【摘要】借车出事故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愿给予补偿,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此了。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周某借用朋友晓平已过行驶证有效期的私家车上路,不慎撞倒七旬顾老太太。周某和车主晓平被告上法院,连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被告上法院。

  保险公司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肇事车行驶证已超过有效期限,拒绝赔偿。法院最终判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顾老太太各类损失9.4万余元;肇事者周某赔偿顾老太太各类损失近1.6万元,其中车主晓平对周某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该起交通事故因周某驾车行为有过失,造成顾老太太受伤,周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车主晓平对私家车忽视了谨慎管理义务,依法因对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由于该起赔偿纠纷,系交通事故所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顾老太的损失首先由肇事车辆交保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对于肇事车辆行驶证期限过期失效,保险公司不承担交强险责任的说法,法院认为,交强险先行赔付的目的在于保证受害人得以救济,保险免责情形不影响交强险对受害人的先行赔付,在赔付完毕后可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另行通过其他途径结算。最终,法院在剔除了顾老太太部分不合理诉请,作出上述判决。

  慧择提示:本来发生交通事故就已经很倒霉了,而保险公司竟然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而拒绝赔偿让人觉得不可理解,为避免这种现象和说法的出现,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在自己的驾驶证快到期之间尽快去补办。以免造成意外后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