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隐形存款保弊端多多
更新时间:2017-08-25 13:20
【摘要】我国虽然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为了保障银行资金和金融资金的安全,其实一直以来,我国都建立了以银行为主体的隐性存款保险,但是一直以来我国的隐性存款保险严重的增加了国家的经济负担,破环了市场公平。
1.增加国家财政负担
在我国隐性存款保险下,银行免费获得了国家提供的存款保险服务,由于没有事前明确规则,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当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发生危机时,政府为了维持金融稳定和公众信心,中国人民银行或当地政府必须给予资金救助,导致最终损失由财政买单。据有关研究测算,1998年以来,中国为了保持银行业稳定、改善其资产质量和增强竞争力,投入的资金超过3万亿元。
2.央行货币供应量超出预算
隐性存款保险的最终成本是由财政或者中央银行承担,这必然会影响到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尤其是当中央银行进行再贷款时,会造成基础货币的增加,使得货币供应量以乘数效应放大,影响到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效率。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特别体现在经济过热时。经济过热时应当实行紧缩性的逆周期货币政策,如果金融机构因过度承担风险而破产,在隐性存款保险下的再贷款救助会进一步加剧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的目标形成冲击。
我国在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实践中多次以再贷款的方式给予救助。1998年3月央行向发生挤兑的海南发展银行提供40亿元再贷款救助,在2004-2008年间为银行业提供数千亿注资,这些都增加了流动性,导致货币供应量超出预定目标。
3.破坏公平竞争
由于隐性存款保险在法律规范上有天然的缺陷,当银行出现危机时,政府往往会优先照顾规模较大的银行。在我国,表现为中央财政对五大国有银行给予巨额注资以及不良资产剥离,而中小银行只是可能得地方政府的救助。
因担保载体的差异,使得不同银行的保护程度存在差异。存款人更倾向于选择保护程度较高的国有大银行,这样就使得五大国有银行获得了绝大部分存款,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导致我国银行业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2012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份额占整个银行业的44.1%。
由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大银行更能够实现风险分散,中小银行则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隐性存款保险扭曲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不利于中小银行的发展。
慧择提示:长期的隐性存款保险的发展,必定会进一步的破环社会公平,加大国家的财政负担。我国应该要尽早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转移隐性存款保险给财政带来的巨大的经济负担。